如果,過去那些已成交的NFT、虛擬藝術交易開始被政府討稅怎麼辦?
回顧2021年3月,佳士得(Christie’s)成為全球第一間拍賣NFT(非同質化代幣)藝術品的拍賣行,第一件NFT作品就創下6,900 萬美元(約新台幣 19億元)的高價。(相關閱讀:凡是稀缺性的事物,便能在藝術市場佔一席之地嗎?Beeple一幅JPG圖檔的虛擬作品,在佳士得拍得19億台幣)而經歷了一連串的NFT風潮、追捧、甚至是令人挫敗的熊市後,今天卻有更進一步的歷史性發展了。據報導,美國首先有共兩個州:賓夕法尼亞州和華盛頓州在今年夏天將正式把 NFT 列為需要人民繳納銷售稅以及使用稅的數位資產。

擁有匿名性、去中心性質的NFT,要怎麼訂定徵收規範?
關心藝術收藏、趨勢議題的朋友們必然了解,NFT、虛擬藝術的銷售方式極具隱私性,當買賣雙方的身份通常是未知、所在位置也無從得知時,究竟要如何建立稅收規範?其實,以賓夕法尼亞州為例,該州稅務局目前只是將這項數位資產列為應繳稅產品,並沒有太多制度上的指導原則,而就連華盛頓州也只提供了一份臨時聲明文件,這份文件中定義了 NFT 的某些關鍵術語、以及實務上該如何仲裁「應稅銷售」的發生地等方針。
值得一提的是,這兩個州都是以解釋現有法律來規範 NFT 買賣,而不是訂定新法來向虛擬藝術徵稅。換句話說,對於那些已成交的 NFT 收藏與交易,有關當局有權追溯這份規範生效以前所發生的應繳款項。實際上舉例來說,在賓夕法尼亞州,這樣的「應繳稅」最早可以追溯到 2016年。

然而,倘若其他州持續地跟進賓夕法尼亞州和華盛頓州等兩州的發展,NFT 交易的匿名性便有可能徹底地成為過去式。其實,美國聯邦政府並不是完全沒有針對NFT的徵稅規則做規範。事實上,美國國稅局早在2014年起便已承認加密貨幣為應稅財產了,美國總統拜登也早在去年11月就開始要求數位貨幣經理人們,從2023年1月開始針對這方面稅務提供年度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