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作,何以認定為抄襲?甚至,當一個接受國家文化單位補助的展覽,竟是抄襲國際間大師級藝術家作品時,各界藝文專業人士紛紛議論著有關單位何出此誤?
近期,一個舉辦於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(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)的琉璃展覽,在發佈其即將開展的佈展照片後,引起熱愛藝術的民眾、專業人士等熱切關注,原因是其展出作品讓看到照片的民眾認為與知名美國玻璃雕塑家 – 戴爾奇胡利 (Dale Chihuly) 極為相似,Facebook百則分享呼籲該館儘早與奇胡利工作室聯繫、勿釀下大錯,甚至該展策展人也發文表示非常意外。
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(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)兩日前發布回應時表示此為「經檢視美國玻璃藝術家 Chihuly 作品,由造型、色彩、工法、氣韻綜合判斷,且自然界之花草樣態。大家皆可取材」。


另一方面,原作者陳瑩娟連同其公司(OM ART 歐美藝術琉璃)則是在此案曝光後,持續地表示否認抄襲,並認為「作品不單純只有玻璃的元素,需加上結構設計,金屬的
2018年曾來台個展的 戴爾奇胡利 (Dale Chihuly) ,是一位享譽國際藝術界的玻璃雕塑家,1976年失去左眼的他,儘管失去了透過雙眼來感受一切事物立體與深度的能力,依然持續地在近距離高溫、且需即刻斷定作品狀態的下實踐創作工作。
「我希望人們能以他們從未體驗過的方式,被光和顏色所淹沒。」“I want people to be overwhelmed with light and color in some way that they’ve never experienced.” –CHIHULY
對此,許多曾造訪奇胡利在西雅圖打造的玻璃藝術園 (Chihuly Garden and Glass)觀眾、亦或是曾經在台灣看過其個展的專業人士紛紛表示,倘若刻意仿造為何要選擇一位在國際間如此知名、甚至曾經在近年內來台個展的玻璃雕塑家?另一方面,如此知名的玻璃雕塑家,有關文化單位為何會毫無辨識能力、甚至給予補助?其中是否存在任何值得優化作業、為之警惕之處?
在 28日發布相關佈展照片、受到本地觀眾後熱切關注之後,工藝中心今(5/4)已決議將「立即撤展」、並「解除契約」,且致信給奇胡利工作室處理後續著作權爭議。

